四川省交通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川交函〔2008〕319号)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安监[2008]14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8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国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8日),活动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安全月”活动和抗震救灾安全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和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活动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深入。
二、全面发动,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强化对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水上交通要开展对船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技能和水上应急事件处置能力。道路运管系统要以客运驾驶员安全教育为重点,着重在安全技能、安全意识、遵章守纪和应急反应救援等方面强化对客运驾驶员的培训。要督促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宣传。公路部门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讲座,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二是强化对旅客的安全宣传。要在车站、码头等旅客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着重于安全发展理念、“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的宣传,向乘客发放各种交通安全资料和法律手册,大力宣传推动“救生衣行动”,要将宣传贯彻落实《
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贯穿于活动始终,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要设立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台,现场举行安全生产答题活动、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播放安全生产宣教录像、提供有关安全生产咨询服务等。当前特别要增加抗震救灾中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的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