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扶持规划编制。
按照国发〔2006〕17号文件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认真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上述两个规划每5年编制一次,前一规划作为安排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依据,以移民村为基本单元,按年人均600元的标准编制,后一规划作为国家和省安排扶持资金和项目的前提和依据,以生产资源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发展生产、移民素质培训等内容为重点编制。
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1)规划编制以移民村为基本单元,按照移民年人均60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
(2)规划编制按照直补到人兼顾项目扶持的方式进行分类,分别列出其人数和资金数量;
(3)项目扶持按照优先解决移民村突出问题的原则,以小项目为主编排;
(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先生存、后发展,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夯实发展基础,拓宽增收渠道,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实施的“百亿帮扶致富工程、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下山脱贫工程、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乡村康庄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百村避险工程”等有机结合,多方联动,协同推进;坚持移民生产开发、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以改善移民生存和发展条件为重点,以实现规划目标所必需的建设项目为主要内容,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力发展水平,不断夯实发展基础。项目规划主要包括生产资源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发展生产、移民劳动力培训等项目。因地制宜拓宽筹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创新扶持机制,加大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
规划编制以移民村为基点,在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乡镇基本资料、经济社会调查结果系统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2006-2010),于2006年年底前完成;年度实施计划根据批准的规划逐年编制。
(五)制定配套措施文件。
我县将研究制定以下配套措施文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意见》;(2)《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实施细则》;(3)《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原则性意见》;(4)《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细则》;(5)《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办法》;(6)《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7)《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8)《关于严格执行大中型水库移民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9)《景宁畲族自治县处置大中型水库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10)《景宁畲族自治县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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