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前期补偿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
5、坚持不算老账、不搞退赔、不重新补偿的原则;
6、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7、坚持统一政策、属地管理的原则,县政府对全县水库移民工作负总责,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水库移民工作负责,认真履行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的职能。
(三)工作目标。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扶持方式,着力解决水库移民“七难”问题,加大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移民群众奔小康进程,努力实现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
1、近期目标(2006-2010):通过低产田改造、整合生产资源、改善农田水利设施、调整产业结构和扶持开发性生产等方式,使大中型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移民人均纯收入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缩小,加大移民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使60%的移民村用上标准自来水、村道水泥路和规范化输电线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七难”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2、中期目标(2011-2015):继续加大后期扶持力度,改革和完善扶持方式,以生产开发扶持为重点,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基本形成,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增长方式得到转变,移民收入接近或达到全县农村平均水平。
3、长期目标(2016-2025):进一步加大扶持工作力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移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人均收入基本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三、工作措施和扶持办法
(一)保质保量完成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主要内容为:
1、2006年6月30日前已竣工和开工建设的水库移民扶持人数以省核定我县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为依据,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次性核定到乡(镇),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