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设立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举报电话的通知
为加强抗震救灾资金和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使用,确保救治款物全部、安全地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省卫生厅决定设立举报电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举报受理范围:全省卫生系统医疗卫生单位在接收、管理使用抗震救灾资金和药品、医疗器械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省纪委驻卫生厅纪检组:(028)86136334
成都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处:(028)61881910
德阳市卫生局纪检组:(0838)2902283
绵阳市卫生局纪委:(0816)2539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