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目标
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通过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吸引一批执业医师扎根农村服务,探索并逐步建立为农村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
鼓励市(州)在中央和省项目外,参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组织市(州)级项目,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项目内容
招聘执业医师到亟需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以及其它公共卫生服务,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四、项目管理
(一)组织形式。省卫生厅成立“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订省项目实施方案,协调项目优惠政策,统筹项目工作,组织项目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成立同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办法,组织项目工作,实施监督指导,落实配套政策,保证项目的进度和效果。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招聘执业医师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二)招聘原则:
1.按照政府推动、单位需求、个人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项目地区相关部门积极性,共同推动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2.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卫生部、财政部项目总体方案,制定省级实施方案,按照国家计划,落实项目市(州),下达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计划。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省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招聘计划,统筹实施人员招聘。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招聘人员管理。
3.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招聘有真才实学的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4.项目市(州)和县(市、区)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创新项目管理,制定优惠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吸引和稳定执业医师到本地区乡镇卫生院服务。
(三)招聘计划。各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要会同人事、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从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和乡镇卫生院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申请执业医师招聘计划,科学合理安排招聘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数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聘计划,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确定年度项目单位,下达市(州)招聘执业医师指标,并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