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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景政发〔200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一三四八”发展战略,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扎实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经全面考核评定,澄照乡人民政府等七个单位被评为2007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单项),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茶叶生产先进单位:澄照乡人民政府

  二、发展竹产业先进单位:景南乡人民政府

  三、高山蔬菜生产先进单位:大漈乡人民政府

  四、畜牧业生产先进单位:东坑镇人民政府

  五、食用菌生产先进单位:鹤溪镇人民政府

  六、发展农村沼气先进单位:沙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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