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的通知
(景政发〔200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已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景宁县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

  为建立健全我县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政发〔2007〕3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为全县,规划期限为2007至2010年。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以下简称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满足群众基本卫生服务要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质,转换运行机制和投入方式,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开拓创新,使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以“户户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长远目标,争取到2010年,基本建成网络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行科学、监管规范的社区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城乡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和贫困居民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

  政府举办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全县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17个。

  农村规划设置沙湾镇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下设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具备条件的中心村逐步建成社区服务站。

  城区规划设置鹤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下设城南、城北、城西、外舍、澄照、际头、金钟库周等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附件)。

  (三)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健全社区责任医生团队,按照服务人口农村1000-1500人(城镇1500-2000人)配备1名责任医生和0.5名社区护士;在现有农村卫技人员基础上,通过省卫生厅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基本完成全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技术人员相应岗位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人才待遇保障机制,建立社区卫生人员收入分配、职称晋升优惠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县级医疗机构离退休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并采取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引导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向社区流动。

  三、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用人机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