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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卫生行政许可考核评议指标(150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1

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0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律依据要准确。

1.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不合法或不明确扣5分;

2.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扣5分。

查资料。

 

2

 

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15

 

制定并严格执行卫生许可程序,许可程序应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

1.无许可程序或程序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2.未按程序每件扣2分;

3.不按规定程序、标准、时限进行现场审查的扣2分。

 

现场查阅核实相关文件和资料。

 

 

 

3

   

卫生行政许可公示

 
   

10

 

1.在办公场所依法公示卫生许可有关事项(包括卫生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行政许可投诉咨询电话和申请书示范文书等);

2.免费提供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1. 无行政许可书面公示材料、网站公示材料、电子屏幕公示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2.公示内容无许可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许可需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的,每项次扣1分;

3.未免费提供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扣1分;

4.未公示行政许可投诉咨询电话,扣1分;

5.无许可、吊销、撤销、撤回、注销公示项目的,每项扣1分,不及时更新许可、吊销、撤销、撤回、注销公示内容的,每项次扣1分;

6.无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公示,或者有多项收费项目,但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公示有缺项的,扣1分。

1.实地检查。要求被检者提供行政许可书面公示材料、网站公示材料、电子屏幕公示材料。

2.从许可档案、许可登记表或者许可证副本中随机抽取10份最新许可文件,与“许可”公示项目核对;从执业医师许可档案、许可登记表或者许可证副本中随机抽取10名年龄超过退休年限二年人员的许可文件,与“许可、吊销、撤销、撤回、注销”公示项目核对。

3.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检查,可以通过询问行政相对人,查对财务记录、收费收据等方式进行。

4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情况

10

受理与发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1.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扣5分;

2.受理或发证未在窗口进行每起扣1分。

 

实地检查。

5

卫生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10

卫生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有合法资格,并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

 

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无行政许可权不得分。

 
 

查资料。

 

6

 

卫生行政许可受理

 

10

1.依法受理申请,按要求出具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

2.受理内容规范、完整:受理文书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

3.受理文书中注明受理日期。

 

1.未填写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每份扣1分(总分5分);

2.受理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的每份扣1分(总分5分)。

查各类申请表、登记建档记录等资料,随机抽取5份申报材料,并实地检查。

 

7

 

卫生行政许可告知

 

10

1.依法履行告知的义务,保障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

 

1.未依法履行告知的义务,本项不得分;

2.不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的每起扣2分。

  

实地检查。

 

8

 

卫生行政许可行为

 
 

12

1.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等情形;

2.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每项决定扣2分;

2.对于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未出具书面决定文书,注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扣2分;

3.对申请卫生许可事项不作为扣1分。

抽查各类行政许可档案各10份,并现场检查。

9

卫生行政许可期限

10

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

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的每份扣2分。

查资料。

10

卫生行政许可信息查询

10

建立各类卫生行政许可数据库。

1.未建立卫生行政许可数据库每类扣1分;

2.未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卫生许可证情况的扣2分。

查资料。

11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10

按要求制作、使用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1.未使用卫生行政许可文书,该项不得分;

2.少制作1份扣2分。

查资料。

12

卫生行政许可资料

10

许可档案及时保存,许可档案中资料完整规范。

许可档案中资料不完整,每件扣2分。

随机抽取10份档案。

13

预防性卫生审查

15

辖区内新改扩建单位预防性监督覆盖率。

1.不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的扣5分;

2.监督覆盖率每下降1%扣1分。

抽查10家新改扩建单位并核对预防性监督资料。

 

14

 

卫生行政许可收费

 

4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乱收费不得分。

  

查资料。

 

15

 

卫生许可证填写

 

4

 

卫生许可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填写。

1.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书写不规范扣1分;

2.许可项目书写不规范扣1分;

3.卫生许可证上加盖的印章不准确扣1分;

4.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合法扣1分。

查资料。



  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考核评议指标(150分)

序号

项 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1

 

日常监督检查

 

5

按照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年度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达到卫生监督检查频次规定。

1.未制定本地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每项扣1分;

2.未按计划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每项扣1分;

3、每一家被监督单位监督频次每少一次扣1分。

查资料。

 

2

 

监督检查执法主体

 

5

各类卫生监督检查执法主体、程序合法,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符合管辖范围。

发现1起执法主体不合法或程序不合法、或者越权行使职权、不符合管辖范围的,扣3分。

查资料,抽查各类卫生监督资料档案;看现场,抽查管理相对人,查看各类卫生监督质量。

3

日常监督检查程序

10

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范围,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

监管程序规范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项扣1分。

查资料。

4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工作情况

20

卫生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得到查处与纠正。

发现违法行为未查处与纠正的1起扣1分。

查资料。

 

5

 

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2

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执法工作,及时上报处理情况,及时完成督办案件工作情况和相关资料。

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执法工作,每发现一项扣1分。

 

查资料。

 

 

6

  

抽检任务、重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

 

12

保质保量完成各类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抽检工作或重点检查工作并上报结果,抽查数量、程序、通报程序符合要求,对抽查不合格产品或场所及时进行查处。

1.未完成抽查计划每项扣2分;每延迟5个工作日完成任务,扣0.5分;

2.未按时上报抽检结果,每一类扣1分;上报项目不全1项扣0.5分,有错报1项扣0.5分,迟报1次扣0.5分,缺报1次视为未完成,扣2分;

3.抽查数量、程序、通报程序不符合要求每项任务扣1分;

4.对抽查不合格产品或场所不进行查处每次扣1分。

核对抽检报表,查阅处罚档案。

统一选择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一种或数种健康相关产品作为考核产品。

 

 

7

  

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2

全面完成各级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每年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1.无工作计划扣3分,计划无目标要求或其他明显不当的,扣1分;

2.无工作总结扣3分,总结编造虚假数据或事实的, 扣1分;

3.现场检查中每发现一个专项整治项目或内容未落实或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次扣1分。

1.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总结;

2.以街道或乡镇为单位,随机抽取相关街道或乡镇,按照国家、省、市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方案检查专项整治效果。

 

8

 

监管档案资料

 
 

10

1.掌握辖区内各类卫生监督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等。各种资料填写完整,无缺项、漏项;

2.建立被监督单位建档,包括处罚档案、分户档案等。

1.有一类卫生监督底数不清扣1分;

2.被监督单位档案每缺1家扣1分;

3.档案资料不完整每缺一项扣1分。

查资料。

 

9

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

12

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

每发现1家无有效卫生许可证扣2分。

现场抽查不同类别经营单位3-5家。

10

从业人员持证情况

10

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

每发现1人无有效健康证扣1 分。

现场随机抽取10名从业人员,查其健康证明。

 

11

从业人员职业禁忌症岗位调离情况

 

10

各类从业人员职业禁忌症岗位调离率达100%。

发现应调离而未发出相关调离文书的该项不得分。

 

查资料。

 

 

 

12

  

卫生监督意见落实情况

  

12

  

1.卫生监督意见一项次无跟进措施,扣2分。

1.随机抽查50份卫生监督档案,抽取其中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对照监督意见书,由被考评单位提供落实或处理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难以证明的,现场检查卫生监督意见有无落实。

13

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指令性任务情况

10

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指令性任务,有各次任务总结。

1.未完成每项扣1分;

2.未按时上报每项扣1分。

查资料。

  

 

14

 

突发事件准备

 

10

 

突发事件准备工作到位。制定预案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不明原因传染病、重大传染病等。

1.无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本项不得分;

2.未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技术队伍,各扣4分;

3.无专项经费扣2分;

4.物资准备不到位扣2分。

  

查资料及有关物资。

 

 

15

  

突发事件处置

  

10

 

突发事件处置及时、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调查处理完整、及时、合法、正确。参与上级指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率达100%。

1.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一次扣1分;

2.未按规定报告突发事件一次扣1分;

3.突发事件控制不力一次扣1.5分;

4.未参与调查处理每起扣3分;

5.无事件记录、处理情况、上报情况、现场检查文书、工作总结的每项扣1分。

  

抽查突发事件处置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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