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7个)
传师学师、做功德、金田鱼灯、畲族民歌、汉族民歌、菇民戏、木偶戏、大漈罐、畲族彩带编织技艺、畲族服饰、畲族三月三、畲族婚俗、惠明茶手工技艺、香菇手工技艺、操石磉、问凳、汤夫人传说
4、其他需要保护的项目
(1)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畲族村寨的建筑物,包括民居、公共建筑和其它。民居主要指形成村落的畲族村寨楼群;公共建筑包括廊桥、寨门、凉亭、古井、古驿道、石板路(含卵石路)、路碑、祠堂、庙宇、戏台、消防设施以及修建这些建筑物的纪念碑、牌和附着在各种建筑物上的特殊标识等;其它包括反映畲族先民们活动遗迹的古遗址、古墓葬等。
(2)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语言、歌舞、服饰、饮食、礼仪、节庆、生产、宗教、信仰、民间文学、民间医药及民间娱乐游戏、体育等。它包括畲汉各民族的各种生产工艺、生活习俗、社会管理等,还包括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工具以及各种工艺、传统文化的传承人等。
(3)自然生态。包括加强县境内植被的恢复和保护、河道管理、水陆交通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六、保护区保护目标
(一)建立保护区的主要目标:
在民族文化得到有效抢救、挖掘、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建立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同步、持续、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二)第一期保护目标(2007--2008年)
掌握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种形态及其现状,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情况、名录类别,全面调查和录制重点代表作名录、重点传承人,确立保存相对完好的民俗文化村(寨),收集各类名录的相关实物及文献史料,建立基地综合、专题博物馆,每个乡镇建设一处群众性文化活动场所。加强对畲族语言的抢救保护,尤其对濒危的畲族语言进行抢救性保护,在民族中小学校开办畲语与汉语双语双文教学。建立传承人档案。以节庆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行新的畲族服饰。
(三)第二期保护目标(2009--2013年)
定期、不定期举办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重点项目展演、展示和学术探讨活动,出版发行景宁畲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丛书,编辑《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生态保护探讨》期刊,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培训中心)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