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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畲族原生态文化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工作方针: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保护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与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为景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家底,制定保护区长远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预期目标。基地保护工作做到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实施。

  2、坚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着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品位,大力发展畲乡特色文化产业。

  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着力抓好传承基地、示范窗口及保护点工作,以点带面,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保护区建设。

  四、保护区保护范围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畲族原生态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以鹤溪镇敕木山周边为核心保护区。鹤溪镇、东坑镇、英川镇、澄照乡、大漈乡、郑坑乡、大均乡、梧桐乡、标溪乡、雁溪乡、景南乡、外舍管理区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二)景宁畲族自治县原生态文化保护区的总面积:总面积为1056.75平方公里,其中鹤溪镇92平方公里、东坑镇 183.75平方公里、郑坑乡 39平方公里、外舍管理区187.5平方公里、澄照乡76.75平方公里、英川镇120.5平方公里、标溪乡47.75平方公里、大漈乡59.25平方公里、景南乡98平方公里、雁溪乡54.5平方公里、大均乡97.75平方公里。保留鲜明畲族特色的村落百余个,人口112810人。

  五、保护区保护对象和内容

  (一)保护对象:珍贵、濒危的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科学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间文学和语言文字,传统戏剧、戏曲、曲艺、音乐、舞蹈、美术、杂技等,传统礼仪、节日、庆典和体育活动等及与上述各项相关的代表性原始资料、实物和场所,其他需要保护的特殊对象。

  (二)保护内容

  1、第一批、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个)

  畲族民歌、畲族祭祀仪式、畲族三月三、畲族婚俗、畲族彩带编织技艺、菇民戏、问凳

  2、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个)

  畲族民歌、畲族祭祀仪式、畲族三月三、畲族婚俗、畲族彩带编织技艺、香菇砍花法技艺、惠明茶手工技艺、畲族服饰、菇民戏、操石磉、问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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