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8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类型分析,结合气象趋势预测等因素,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容易发生时段主要集中在5-9月份,在降雨达到一定程度时,极易引发山区风化残坡积土质滑坡、泥石流、公路边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在汛期时段,必须对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小流域泥石流沟加强监测,发生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如有涉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应参照重点隐患点的管理要求落实防灾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
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小流域泥石流沟的监测和防治管理
为搞好景宁县地质灾害、小流域泥石流防治工作,突出重点、提高监测水平,逐步量化监测内容、逐级落实工作职责,从2004年起,县国土资源局已将全县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其地质背景条件和诸项因素的不同划分为A、B、C、D四类,今年又补充了重点小流域泥石流沟谷的监测内容和确定了防治管理工作要求。
(一)“A”类地质灾害隐患点
规模一般在中型以上,危害程度较大级以上,稳定性评价较差以上,在短期内及有可能形成灾害,属省厅、市局重点监测点。通过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景宁县国土资源局、乡镇(管理区)、村监测小组四级共同实施管理,逐步形成定量、半定量的管理模式,达到群专结合的管理要求。“A”类点必须建立防灾应急预案、建立明白卡、建立警示标志、成立监测小组并落实监测责任人,要有防治计划和进行年度巡查。全县“A”类点2个。
(二)“B”类地质灾害隐患点
规模小型以上,危害程度可达一般级以上,稳定性评估在较差以上,在特定的诱发条件下可能形成灾害,属县级重点监测点,由县国土资源局、乡镇(管理区)、村监测小组三级共同实施管理。“B”类点必须建立防灾预案、建立明白卡、危险地段建立警示标志、成立监测小组并落实监测责任人,“B”类点的监测与防灾必须要有具体的措施;县主管部门应制定年度巡查计划。全县有“B”类点10个。
(三)“C”类地质灾害隐患点
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危害程度为一般级,稳定性评估较差,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可能成为具有一定危害性的隐患点,通过乡镇(管理区)、村监测小组三级共同管理。“C”类由县国土资源局划定,为一般性监测点,由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具体防治措施,通过乡镇(管理区)国土所、村监测小组(人)进行定期的监测工作。监测人必须制定监测计划,并及时把隐患点的变化趋势反馈给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C”类点不定期的检查。全县有“C”类点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