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09年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1.以省为单位举办短期培训班,指导基层医生开展疼痛健康教育方法及交流技巧。
  2.范围:广大社区医院及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
  (三)推广单位可提供的条件:
  项目单位提供理论知识及相关科普宣传治疗,建立学术和工作交流平台,组织专家开展健康教育巡讲、义诊。
  (四)成果接收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医院领导重视,接收单位的医疗人员具备执业资格,可在县级医院完成授课及示教巩工作。
  (五)组织推广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四川省卫生厅科技成果推广办公室
  地 址:成都市文庙西街80号
  联系人:刘庆民 何博
  电 话:028-86136713
  邮 编:610041
  电子邮箱:scwskjcgtg@yahoo.com.cn

  六、游离端冠外附着体义齿的生物力学分析及临床应用研究
  (一)技术要点:
  该项目建立了完整的下颌单侧和双侧游离缺损冠外附着体义齿修复体的三维有限元模型,并综合评价了基牙数目、基牙牙周状况及力的加载方向三个因素对义齿支持组织应力分布的影响,形成了一个新的评价体系。建模手段先进,模型的几何相似性和生物力学相似性好,其结果对临床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其力学分析结果,进一步明确了冠外附着体义齿修复下颌游离缺损时的适应症和禁忌症,用于优化临床修复涉及。在生物力学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临床应用研究,从咀嚼效率、基牙牙周状况和患者的主观评价等方面,调查研究下颌游离端冠外附着体义齿的实际修复效果。结果现实:附着体义齿的咀嚼效率明显高于传统的卡环可摘义齿。患者对附着体义齿的咀嚼功能、固位稳定和美观等多方面的满意度均高于卡环可摘义齿。附着体义齿修复一年后基牙的牙周状况良好。
  (二)推广方式和范围:
  1.以省为单位举办短期培训班,通过观摩、模拟操作等进行推广应用;
  2.范围:各口腔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民营口腔医院及口腔诊所。
  (三)推广单位可提供的条件:
  项目单位提供讲座教材、讲课人员,制作室制作流程的示教以及临床病例示教。可提供学院学习进修机会,并指导临床总结及有关文章的发表。
  (四)成果接收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口腔修复治疗的基本设备,包括牙科综合治疗椅、义齿打磨抛光机。
  (五)组织推广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四川省卫生厅科技成果推广办公室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