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企业二三产业剥离,在经营管理方式上,既可以单独注册新的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作为原企业集团的子公司进行税务登记,单独核算,依法缴纳各项地方税收。
(一)在资产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的前提下,对工业企业原有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以及建筑、安装等业务从主业中剥离出来,单独成立物流公司、建筑公司等,独立运作、自主经营、单独核算、依法纳税。
(二)对属于一个行业分散的和不同利益主体所有的生产要素,可以入股的方式将其集中起来,统一使用,自负盈亏。这种方式可以由企业集团占大股,剥离出来的三产公司以参股的形式介入;也可以由剥离出来的三产公司占大股,吸纳本企业集团之外的小型企业或个人入股,以壮大公司实力。
(三)对工业企业进行主、辅业务剥离有难度的,要将建筑安装业务、运输业务等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从生产销售环节剥离出来,分别核算,单独纳税,并按规定使用地税专用发票。
四、规范企业二三产业剥离经营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规范企业二三产业剥离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青岛市规范企业二三产业剥离经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市企业二三产业剥离工作。各区市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此项工作持续、有序、深入开展。
(二)分工负责,各尽其责。市地税局负责制定全市企业二三产业剥离经营管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企业二三产业剥离经营管理工作,定期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引导国有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市统计局负责汇总整理企业二三产业剥离的有关数据,对企业二三产业剥离前后的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和预测,向市政府提供有关统计信息;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促进三产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为剥离出来的三产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提供便利;市工商局负责做好企业工商登记等各项服务工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建委、市交通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做好企业二三产业剥离经营管理相关工作。
各区市要参照上述分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做好所辖区域企业二三产业剥离经营管理工作。
(三)强化措施,保证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采取工作简报等形式,定期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要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基层,督导检查。
(四)规范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企业二三产业剥离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确保企业二三产业剥离经营管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