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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8〕2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经贸委《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意见
(市经贸委  二○○八年四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工艺美术产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工艺美术是美化生活环境和生活用品的造型艺术,是一定历史时期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反映和载体,也是与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紧密相连的绿色产业,具有产业和艺术双重属性、实用和审美双重功能。我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著名的风景旅游胜地和沿海开放城市,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和世代传承的工艺美术基础,在中国工艺美术领域占有重要地位,具备发展工艺美术产业的明显优势。加快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人与自然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丰富城市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扩大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工艺美术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技术创新和品牌培育,促进产业集群壮大和产品链完善,加大人才培养开发力度,提升特色文化品位,增强我市工艺美术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发展原则
  1保护与发展相结合。有效保护传统技艺,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促进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密切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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