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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顿和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的通知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顿和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的通知
(2008年4月30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工商分局:

  近期,由于国内食用植物价油格上升,一些地方出现排队购买小包装食用油现象,个别品牌断档脱销。一些不法商贩趁机囤积居奇,个别超市索取折扣、返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为进一步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稳定,根据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省整顿和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维护食用油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

  食用油是重要的生活必须品,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食用油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州(地、市)工商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食用油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良好的食用油市场秩序。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市场秩序状况

  各州(地、市)工商部门要充分利用“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体系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对食用油市场经营情况实施动态监测,特别要加强对食用油销售企业、批发户、商场、超市和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囤积居奇、合谋涨价、停供限供、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对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保持敏锐的嗅觉和清醒的头脑。

  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

  各级工商部门要把整顿和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用油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应对市场秩序异常变化的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要主动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建立跨部门的快速协调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四、认真开展食用油市场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市场监管的力度

  各州(地、市)工商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从即日起集中开展对食用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以及社区销售网点等食用油零售企业和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小包装食用油的市场价格和销售数量等情况,检查食用油企业和经营户是否存在套购、惜售和囤积现象,要坚决查处囤积居奇、合谋涨价、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食用油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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