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8年食品安全进农(牧)家活动暨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从2008年4月15日开始到2008年12月15日结束。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集中力量,分阶段、分重点、全方位开展“两个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15日-5月10日)。工作重点是取缔无证照经营、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严查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期间,要结合年检工作,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摸清底数。同时,要以“五一”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粮、油、肉、豆制品、卤制品、奶制品、酒等重点食品,集中整治小卖店、小摊点、小集市、小面铺、小食作坊、小饭馆、等重点地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鼓励、引导农村牧区“六小”食品经营者自觉建立索证所票、进货台帐等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确保农牧区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5月11日-10月30日)。主要开展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基层工商局进一步扩大与食品经营企业(者)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覆盖面,明确食品经营者和食品市场开办者的食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督促食品经营者健全和完善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和自律机制。二是以省局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抽检工作,重点对西宁、海东、海南、海西、海北等地的蔬菜、瓜果及水产品、儿童食品进行质量抽检,公布抽检结果。三是结合夏季食品、饮料及“国庆”、“中秋”节日市场整治工作,严查白酒、月饼、节日礼品和消费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建章立制工作,健全农村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这一阶段是我省举办“郁金香节”、“青洽会”、“环湖赛”等各种盛事最集中的时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内及景区周边、“环湖赛”周边地区等重点地区小商店、小食品店、小饭馆等食品经营场所,以夏季饮品等食品为重点,严查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省局将适时派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两个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通报督查情况。四是各州(地、市)工商局要对“销货凭证两联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彻底解决食品批发和配送环节存在的票证不全、渠道不清、去向不明等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努力做到票证齐全、登记完备、粘贴规范、货票相符。此项工作是年终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省局就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将适时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