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四川教育学院:负责牵头编写出版《中小学寄宿制学校管理经验撰写规范》。
4、四川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牵头编写《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优秀标方案撰写规范》。
五、总结材料报送要求
(一)工作总结报告
各州(市)县、省级培训机构的总结报告初稿,于2009年6月30日前报我厅师范处,由省工作专家组审核提出修改反馈建议,再按照要求进行完善。
(二)成果汇编材料
凡需各州(市)县、省级培训机构报送的各种素材,各有关单位需于6月15日前,按照要求送达各承担任务单位。
(三)总结材料的要求
按照专家组制定的规格和要求(见附件)进行遴选、加工和处理后,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
附件:
1、教育行政部门总结报告撰写规范
2、省级培训机构总结报告撰写规范
3、中小学寄宿制学校管理经验撰写规范
4、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优秀方案撰写规范
5、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画册资料征集要求
注:示范课案例、课题报告撰写规范;教师教改经验、校本研修工作经验撰写规范由教科所负责完成。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教育行政部门总结报告撰写规范
一、内容要求
(一)标题
正标题:围绕本计划的核心目标,确定一个能体现自身工作特色的标题。如“全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也可以直接用:“XX州(县、区)2007-2009年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总结报告”为标题。
落款:XX州(县、市、区)教育局。
(二)正文结构
1、基本情况
2、主要措施
3、主要成效
4、对策建议
(三)材料要求
1、基本情况全面、清楚:本级培训人数,包括计划人数、实际培训人数(分类别、分学科、分层次汇总)、培训方式(集中、送教、网络、远程交互)、实施持续时间、涵盖的教师;以及校本研修、微型课题研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地方配套投入等情况。
2、主要措施明确、具体:包括工作措施、实施过程及评估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