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林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金融部门用毛竹林、茶山等特色经济林开展林权直接抵押贷款工作。
(3)金融部门要通过农户联保、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水电站等经济实体为农户担保,创新林农小额循环贷款模式。
(4)以村为单位,用生态公益林(评估后)作抵押,统一采用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担保抵押贷款模式,开展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具体的操作办法。
(5)2009年县财政新注入县绿业森林资源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20万元(其中6万元为2008年度林权抵押贷款余额5‰的风险补偿资金),各金融机构按照1:10的比例放贷,并积极探索用国有资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经评估后作为资本金注入担保公司的创新模式,来做大做强政府担保的资本金,以更好地为造林大户、龙头企业服务,加快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工作。
(五)依法明晰林地权属,实现林权管理信息化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要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动摇,保持林业生产责任制长期稳定,依法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使林农多得实惠。各乡镇(管理区)要在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林权档案管理,加快林权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在明晰产权基础上,加快山林实地勘界,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逐步解决人、地 、证不相符的问题。2009年,实地勘界率达到50%,争取 2010 年完成实地勘界工作;并建立林权地籍数字化档案,集中统一信息平台的工作任务,促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综合系统工程,为确保我县林权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已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林改办公室(设县林业局内);并从相关业务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督导工作,全面负责对林改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实行随时督查定期调度,及时纠正林权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2、各乡镇(管理区)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一把手任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和林权流转服务点,并抽调专人办公,明确目标、分解责任、细化任务、制订措施、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