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调拨环境监察车的通知
(川环办发[2007]193号)
有关市、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
为提高我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2007年省财政厅下达了我省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购置环保执法取证设备。为保证专款专用,经省财政厅同意,省环保局将该款按照政府采购的方式由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了42辆环境监察车,现调拨给你队(调拨名单详见附件),作为环境监察现场执法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领取环境监察车的单位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缺一不可),于2007年12月17日至19日前在省环境监察总队综合科领取盖有省总队鲜章的《2007年环境监察车调拨单》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的《小汽车编制》文件,过时不候,责任自负。
二、提货程序:各项目单位凭本通知原件、《2007年环境监察车调拨单》、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到四川索尔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华泰·现代四川索尔特约销售服务公司)提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对于2007年国家项目配备环境监察执法车辆的34个环境监察机构,须按照《关于定点采购国家项目配备执法车辆的通知》(川环监发[2007]30号)文的要求,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合同复印件和转帐凭证复印件(缺一不可),于12月19日前到省环境监察总队综合科领取车辆编制文件。
四、各环境监察机构务必在12月28日前将此次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配备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报省环境监察总队备案。
五、省环境监察总队联系人:
周文琴 电话:86156726,13880823366,
杨 庆 电话:86124713,13708227733,
张 颖 电话:86124713,13183891771。
六、车辆供应商:四川索尔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华泰·现代四川索尔特约销售服务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