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内地民族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川教〔2009〕147号)
成都、绵阳、乐山、攀枝花市、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民(宗)委(局):
根据我省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现将今年内地民族中学招生计划任务通知如下:
一、今秋内地民族中学的招生计划安排:成都民族高级中学(成都46中,以下简称成都民中)招2个高中班,共90人;绵阳民族中学招3个初中班,共135人。
二、招生范围:成都民中主要面向三州招生,适当兼顾散杂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绵阳民中面向阿坝州牧区各县及民族聚居县招生,在招生中要确保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占50%以上。
三、招生办法:有关县在县上重点初高中录取线的应届小学、初中少数民族毕业生中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按分配名额1:2的比例将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考生推荐给州(市)教育局,并附相关材料,招生学校于8月上旬赴三州等地进行录取工作,请各州(市)要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在招生工作中,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与招生学校要紧密配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和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推荐和录取,坚决抵制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五、内地民族中学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助费由州(市)教育局根据送生人数于8月底一次性拨付给相关学校。
各州(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通力协作,协调配合,按时做好招生、送生和其他与此相关的准备工作。以利内地民族中学如期开学。
西南师范大学在成都民族高级中学附设的成都民族外国语学校继续面向民族地区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其学生费用自理,请各有关州(市)教育局要积极协助相关学校做好宣传和招生工作。
附件:1、内地民族中学招生名额分配表
2、内地民族中学2009年招生简章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1:
2009年内地中学民族班(校)招生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