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建设项目
对建设项目的名称、性质(新建或续建)、实施期限等进行叙述。
6.1.1 建设项目名称
6.1.2 建设位置、实施期限
6.1.3 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包括分年度建设内容)
6.2 建设目的及预期应达到的效果
对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及投资、预期效果进行阐述。
6.3 责任单位
明确各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
附表:重点建设项目表
以上内容均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表。
7. 规划实施效益分析与评价
7.1 投资经费估算
投资经费估算以万元为单位,千元以下可省略。
7.2 经费来源分析
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资。
7.3 效益分析
包括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方面。
7.3.1 经济效益
7.3.2 生态环境效益
7.3.3 社会效益
8.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8.1 法制保障
包括确立法律和法规地位、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等。
8.2 组织保障(含领导干部目标考核)
建立健全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完善合理的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评价监督体系,探索建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8.3 资金保障
争取资金支持、建立和完善投融资体制、建立和健全自然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的项目贷款。
8.4 技术保障
动员和组织市(州)、县(区)现有技术力量,积极为生态市、县建设服务。
8.5 社会保障
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生态市、县建设之中。
二、说明
1、规划必须阐明的几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