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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环办发[2008]23号)


各市(州)环保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和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后期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总站综字[2008]19号)精神,经研究,结合四川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环保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对灾后可能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认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完善应急预案,高度重视次生环境灾害环境监测工作,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尤其是受灾严重的宜宾、泸州、达州、广安、巴中、绵阳、攀枝花等地和承担国控、省控监测任务的地区要积极向政府和财政做好汇报,争取和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环境监测。

  二、突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确保饮水安全。按照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转发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通知(川环监站[2008]7号)要求,认真做好有关监测工作。要加大加密环境监测频次,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采取严格措施,防范大量使用融雪剂后可能产生的水环境污染,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尤其是受灾严重的宜宾、泸州、达州、广安、巴中、绵阳、攀枝花等地和承担国控、省控监测任务的地区要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开展一个月的应急监测工作,并按照规定报送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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