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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上报火电企业排污费收缴情况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上报火电企业排污费收缴情况的通知
(川环办发[2008]57号)


各市、州环保局:

  为配合国家审计署2008年电力建设项目审计和电力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按照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员办事处的要求,须各地上报辖区内所有火电企业2002至2007年废气排污费的收缴情况。请各地认真填报《××市(州)××年火电排污费收缴情况表》(附件),并于3月29日之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 sepipwf@yahoo.com.cn此邮件地址受阻挡spam的自动程序保护,需要激活Javascript功能才能查阅。 ,盖鲜章的纸质件传真至028-86159053,86112549。

  联系人: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 李德俊 毕德

  附:《××市(州)××年火电排污费收缴情况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市(州)××年火电排污费收缴情况表

序号

发电企业名称

装机容量

收费项目及标准

应收金额

(元)

实收金额

(元)

收缴单位

备注

二氧化硫排放量(kg)

收费标准

排污费

(元)

氮氧化物排放量(kg)

收费标准

排污费

(元)

烟尘排放量(kg)

收费标准

排污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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