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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


  检查工作将从5月8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

  第一组:遂宁、南充、广安、达州;

  第二组:资阳、内江、自贡、泸州、宜宾;

  第三组:、雅安、凉山、甘孜、攀枝花;

  第四组:德阳、绵阳、科学城、广元、巴中;

  第五组:成都、眉山 、乐山、阿坝。

  此次现场监督检查后,各市(州)环保部门要继续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销售、使用IV、V类放射源和丙级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场所的辐射工作单位开展相应的现场监督检查,并在6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环保局环境安全大检查核安全组检查记录单( 空白)

  2:四川省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四川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安全现场检查记录表

  受检单位:            单位地址:                   
  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       受检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设备检查

序号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结  果

1

含放射源设备数目

 

2

含放射源设备名称

 

3

含放射源设备用途

 

4

1)放射源安装数目

 

2)核素名称

 

3)编码

 

4)放射源初始活度

 

5)放射源现有总活度

 

6)管理类别

 

7)安装日期

 

8)放射源退役处理计划

 

5

环保部门的批复(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批复文号等)

  

线

1

射线装置数目

 

2

射线装置名称

 

3

射线装置用途:

 

4

主要技术参数:

 

5

管理类别:

 

6

环保部门的批复(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批复文号等)

 

非密封放射源

1

核素名称

 

2

日等效操作量

 

3

工作场所级别(甲、乙、丙)

 

4

环保部门的批复(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批复文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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