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抗震救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川环办发〔2008〕157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6月30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了抗震救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徐波和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邓顺贵在会上讲话,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根据中央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组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近期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将对省级各部门接收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情况,进行全覆盖的专项审计与监察。二是严肃重申,抗震救灾期间一律不准公派出国学习培训考察。现根据会议精神,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要积极配合省审计厅和监察厅完成好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情况的专项审计与监察,各单位以各种形式接受的所有款物,都要无一遗漏地上报,实事求是地搞清楚。
二、审计、监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范围:中央和部委下达的,各省市区支援的,省内各市州支持的,国内外民间团体、组织援助的,各单位主动寻求的等。特别要审计监察省级各部门下属单位,包括中心、院所、基金会、社团、中介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