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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2、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情况。各级各单位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越权执法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创优发展环境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晋政发[2006]18号)、《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具体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解决在执法和行政过程中存在的“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等问题。
  4、推行政(事)务公开的情况。各服务窗口要有切实可行的办事依据、办事规则、办事纪律,有公开透明的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有认真负责的回告结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5、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种乱加价、乱罚款、乱集资摊派、乱评比达标、乱拉赞助举办节庆活动的问题,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权力“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
  6、纠正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情况。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坚决纠正各部门和行业,特别是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井、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或“搭车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各种不正之风。
  7、严格财务管理的情况。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加强财务管理,切实解决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突出抓好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的行为。
  8、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要建立健全抓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机构,从人大、政协聘请一批政风行风监督员参加评议监督。要建立行评办、纠风办与部门行业双向联动机制,在规范行风调查、明察暗访、听证对话等日常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推行“政风行风问题督办卡制度”,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等活动,使各部门感到有压力,从而激发内在动力,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管理改革创新。要建立部门、行业上下联动机制,省厅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专题评议、点题评议,建立“以上促下、以下评上、群众评干部、基层评机关”的机制和办法,真正起到群众评议、群众监督的作用,评出效果。要建立多种媒体联动评议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当地的“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组织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面对面对话会,有条件的要开办“政风行风网站”,形成媒体记者采编、行风监督员督办、部门行业办理、结果向群众反馈的运行机制,发挥专门机关的外部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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