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180办”项目前期科和市审批办各自指定并联审批工作联络员,负责联系与沟通,跟踪并联审批项目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并联审批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疑难问题要立即向“1180办”报告。
(三)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的优势,利用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连接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办事窗口的“扁平化”作用,建立“1180”项目并联审批快捷优质高效的绿色通道。各职能部门的政务服务办事窗口要按照项目并联审批专题会议决定的各项要求按时落实本部门的具体审批事项。
三、信息通报
按南府办函[2007]263号文规定,并联审批牵头责任部门,每月月底要向市监察局、市审批办书面通报一次开展“1180”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有关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建议。由市审批办负责汇总并向市“1180办”报告。
南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保障工作机制
为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筹资工作积极性,确保我市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千方百计完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80亿元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地为“1180”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在市“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1180办”)设项目筹资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督查“1180”项目资金筹措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符合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融资政策和制度。
(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
1、实行建设项目筹资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由筹资工作组根据政府通过的各类项目年度专项投资计划,统一汇总编制年度筹资计划,经“1180办”审批后由筹资工作组下达。筹资工作组将筹资任务按类分解、层层落实,下达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建设业主、融资平台等具体筹资责任单位,明确当年筹资任务。筹资责任单位一把手是投资项目筹资工作第一责任人,筹资单位工作责任纳入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年底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目标责任的,追究责任单位责任。
各筹资责任单位要按月根据项目进度或本单位筹资情况制定每月筹资任务目标,并将每月筹资完成情况及时交筹资工作组进行汇总分析。第一季度应重点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筹措到位,并力争新开工项目在第二季度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为开展下一步项目建设资金筹融资工作提供基础材料;要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尽可能同步融资,同步到位,同步使用,加强融资成本控制。
2、实行筹资工作协调例会制度
筹资工作组负责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筹资工作协调例会,由各筹资责任单位定期将项目筹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筹资工作组进行梳理并形成协调议题,由金融办、财政、国资委、发改委、建委、国土、经委、交通、招商、社保、农业等部门负责每半个月分别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例会,协调解决投资项目筹融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设法推进投资项目筹资工作按照每月目标计划进行。对难以协调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交“1180办”研究解决。
筹资重大事项报市重点项目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3、实行筹资奖励制度
对报经市政府或“1180办”批准下达给融资责任单位的筹资任务,将实行筹资奖惩机制,执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以调动各单位筹资工作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
三、责任分工
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公司、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平台)作为项目资金筹措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业主,根据筹资工作组下达的筹资计划负责开展项目资金筹措工作,同时,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要在项目资金筹措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项目资金筹措到位。
四、跟踪督查
筹资工作组负责每个月对筹资单位落实筹资工作目标、协调会确定的事项等进行跟踪督办,汇总全市投资项目筹资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将督察情况向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和“1180办”报告。对责任不清,目标不明,资金筹措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
南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机制
为确保完成2009年南宁市118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目标任务,及时为项目的用地需要提供保障,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保障范围和内容
“1180”项目用地所涉及的规划选址定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用地预审、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批后实施等全过程。
二、保障目标
为“1180”项目提供用地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三项制度
1、项目用地定点审批制度。为减少项目用地定点审批环节,项目用地定点由市规划局审核、市国土局会签后,直接报市政府审批。市规划局和市国土局在收到项目业主报送的资料后,分别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项目业主报送材料不完善的,应一次性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