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落实责任
在市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1180办”)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组,负责协调、推进、督办《南宁市2009“项目建设年”重点前期项目工作目标责任表》中151个项目为重点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对项目建设相关的并联审批中需协调的事项进行协调,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计划要求推进。
(二)建立制度,加强监督
1、建立三层次责任制度
一是落实前期工作目标责任。把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目标责任纳入市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项目联系市领导,落实项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各责任单位的一把手是项目前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全市年底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先进,批评后进。对于未能完成目标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责任。
二是落实配合责任。市直各部门前期工作配合单位,负责配合责任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审批和协调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做好审批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尽快完成审批各项准备工作。审批部门指导不力或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造成项目未能完成前期工作目标责任的,要追究审批部门相关人员的配合责任。
三是落实协调责任。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组负责协调、跟踪落实和检查汇总工作。对于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或协调不力,造成项目未能完成前期工作责任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协调责任。
2、建立两层面协调例会制度
第一层面,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建设、经委、商务、农业部门负责每周召开一次以上社会事业、城建(房地产)、工业、商贸、农业等项目前期工作协调例会,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目标计划进行。对于协调不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关部门要主动提交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组统一协调。
第二层面,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组负责每旬召开一次以上项目前期协调例会,按照社会事业、城建(房地产)、工业、农业、商贸项目进行分类组织,例会重点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包括项目规划、土地、环保、林地、水利、建设等有关报建问题,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有关程序手续问题,项目前期经费问题,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问题,配套项目建设问题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手续等问题。
为保证协调例会有效进行,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每周将项目前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报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组,经过整理后形成协调议题,以便组织协调推进。
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组要积极主动开展联系、跟踪、协调、推进工作,及时将项目前期困难和问题与项目责任单位进行协调和梳理,汇总上报协调例会予以推进。
三、责任分工
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业主,要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
(一)管理职责分工
1、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管理全市市级项目库,具体组织、协调和推进中央投资、国债、以及列入自治区层面的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协助市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部门推进全市社会事业项目前期工作;
2、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城建类(基础设施、房地产类)项目前期工作;
3、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业项目前期工作;
4、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商贸、物流类项目前期工作;
5、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农业、水利类项目前期工作。
(二)工作职责分工
各县(区)、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项目前期工作,要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和项目前期经费,加强组织和协调,按照目标要求开展前期工作,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提交协调例会解决。市各级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区)、开发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承担项目前期工作责任的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机制,多渠道筹措前期经费。同时,加强组织和协调,按照目标要求开展前期工作。
四、跟踪督办
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组负责跟踪督办有关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审批部门,落实前期工作协调例会确定事项,督查汇总全市重点前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将督查情况向市“1180办”报告。对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协调不力、前期工作滞后的单位要进行通报。
南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为了加快建设项目审批速度,确保完成2009年我市118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明确职责
凡“1180”项目建设涉及的并联审批事项,由市审批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市“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1180办”)负责协调工作,牵头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工作,各相关审批部门负责依法按时落实并联审批项目中各自行政审批责任。
二、工作要求
(一)负责牵头并联审批的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及时召开项目并联审批专题会议。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办函[2007]263号)的要求实施,一窗受理,告知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