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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08年拉萨市中小学教师双向选择、公开招考的实施意见(试行)


  六、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由拉萨市教育体育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各专业需求计划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线),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拟录用人员的面试、政审等,由拉萨市教育体育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录用派遣

  1、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到拉萨市教育体育局报到,经拉萨市教育体育局再次确认资格合格后,由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统一办理正式派遣手续。

  2、在公示中反映出问题的毕业生,经有关部门核查,确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经政审不合格的毕业生,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取消其在教育系统就业的资格。

  4、因公示、政审等出现的录用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双向选择、公开招考各环节的工作。

  联系电话:0891-6339514(拉萨市教育体育局)

  0891-6325863(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891-6331528(自治区教育厅)

  附件:1、拉萨市中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考专业考试科目

  2、拉萨市小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考专业考试科目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拉萨市中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考专业考试科目

  01、中学汉语文

  02、中学数学

  03、中学藏语文

  04、中学英语

  05、中学物理

  06、中学地理

  07、中学音乐

  08、中学政治

  09、中学生物

  10、中学历史

  11、中学化学

  12、中学美术

  13、中学职业教育

  附件2:
拉萨市小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考专业考试科目

  01、小学汉语文

  02、小学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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