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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5、区内高校、区内生源区外高校以及内地西藏班生源区外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属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地区和格尔木、西藏民院生源的毕业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回生源地就业。区内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由自治区教育厅与区内高校统一调剂安排就业。拉萨生源毕业生参加拉萨市中学教师岗位的双向选择招考,其他地区的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拉萨市的双向选择招考,经考试后择优录用。通过双向选择招考未能在拉萨市实现就业的毕业生,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调剂到有需求的地区就业,但不能再回生源地就业。对参加双向选择招考未被录用,又不服从调剂就业的毕业生,则自然取消其在教育系统就业的资格。

  6、大中专院校(含各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拉萨中学、西格办中学的教师岗位,由各院校通过双向选择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中择优录用。西藏民族学院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共5名),由西藏民族学院在本院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中择优录用。西藏大学农牧学院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共8名,其中思想政治专业4名,法学专业4名),4名思想政治专业辅导员,由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中择优录用,4名法学专业辅导员由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在公开招考的600名教师中择优录用。西藏民族学院附中的教师岗位,由西藏民族学院附中从内地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中,通过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7、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确定毕业生就业报到时间。对未在报到期限内报到的毕业生,取消其统一安排就业的资格。

  8、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和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认真对师范类毕业生进行政治鉴定,由毕业生在报到时交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

  9、各用人单位也要对拟录用毕业生严格进行政审。对政审不合格的毕业生,取消其在教育系统就业的资格。

  10、各地(市)必须保证“普九”县的师资配备。

  各地(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西藏自治区2008年师范毕业生就业政审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贯

 

户籍所在地

 

毕业院校

 

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个人简历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姓名、单位、职务

 

毕业院校

考察意见

 

 

 

 

                  (公章)

               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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