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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实施意见

中共西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实施意见
(藏教工委〔2008〕33号)


  为更好的加强部厅直系统政工人事部门的自身建设,巩固自开展“树组工干部形象”以来厅直系统政工人事部门建设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发挥厅直系统政工人事部门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建设学习型、实践型、服务型的政工人事部门,全面推进政工人事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区党委组部安排部署和《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藏组发[2008]22号)要求,经教工委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厅直系统集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现结合厅直系统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全国和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和中央、区党委关于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学习教育活动中要突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个主题,教育和引导政工人事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党性锻炼,坚持公道正派,提高道德修养,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着力解决在政治坚定性、品德纯洁性、行为先进性等方面存在突出的问题,真正把政工人事部门建设成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实践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维护稳定、反对分裂的表率部门、形象部门,把政工人事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作风过硬的队伍,使政工人事工作更好地为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党员队伍、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职工队伍服务,办好我区的社会主义民族教育,让教工委、教育厅放心,让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满意。

  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激发内在动力。要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中央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和以反分裂斗争的指示精神为核心,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构建和谐西藏平安西藏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和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理论、业务学习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部门,不断激发政工人事干部要求提高、要求进步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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