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其监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开展;
  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有限公司负责全省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开展;
  各市交通局、港口局负责辖区内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开展;
  请以上各单位将各项目的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10日之前报厅(质监站),8月10日前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报厅(质监站)。
  厅质监站要加强对全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各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各自辖区内有关交通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
  (二)落实各方责任
  各工程监管责任单位、项目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位工作人员,从而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对于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人员要严肃纪律并追究责任。
  (三)注重工作方法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正值春夏施工黄金季节,面临着台汛、高温施工等不利影响,各项目要正确处理施工进度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个结合”:一是与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督查结合起来,与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沟通、配合,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四)开展宣传教育
  各单位都要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使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义、要求贯彻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开展识别、防范隐患的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大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各单位、项目要在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大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积极营造施工安全生产的浓烈氛围。
  (五)强化协调配合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工程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以规范项目各参建单位排查治理工作行为为抓手推动本地区(行业)工作的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自己在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方面的关键作用,将该项工作作为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制度、安排计划、落实专人、检查到位;施工单位是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本通知中关于隐患排查治理的“四个步骤”积极地开展工作,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奖惩制度,确保本标段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项目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理的工作水平,依法履行好工程日常安全监理职责。只有做到各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才能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