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整治目标:到今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问题。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整治目标:到今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卫生部门牵头)。
整治目标:到今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学校食堂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
整治目标:到今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经贸部门牵头)。
整治目标:到今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整治目标:到今年底,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对纳入生产许可管理、3C认证的企业,持证率基本达到100%;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监督抽查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
整治目标:到今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全市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自觉对照专项整治的目标和任务要求,规范生产,合法经营,提高技术,多出精品。希望全市人民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举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此,市政府已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各有关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如下:市农业局:289186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市工商局:12315;市卫生局:2833120;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818292;市经贸局:2207199;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77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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