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惠州市联手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添好 副市长
副组长:郭葆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南生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范中杰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郑汉强 市综治办副主任
蔡榕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国路 市司法局副局长
姚金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庭阳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陈振翔 市交通局副局长
赖传华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邝 文 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苏猷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运光 市气象局副局长
黄 忠 市城管办副主任
曾日荣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达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廖堪民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光泳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陈建军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郑良才 惠州学院保卫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徐南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范中杰、郑汉强、蔡榕阳兼任副主任。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切实担负起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顿和规范校园周边环境秩序,逐步建立起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协同工作的机制。
(二)定期通报情况。每季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成员单位开一次工作例会,各部门通报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每季度编印一份简报,对各部门工作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状况、安全事件进行通报。
(三)定期进行检查。办公室牵头每学期一次组织成员单位对学校及周边安全治理情况进行大检查,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
(四)定期总结表彰。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在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学生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建立督查评估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评估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把责任落实到各个单位,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要严格督查督办。
(六)畅通工作信息。成员单位各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及时沟通情况、反馈信息,以便快速处置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