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联手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7〕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联手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惠州市联手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发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确保我市广大师生安全,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着力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危及学生安全的隐患,杜绝学校及周边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促惠州和谐发展。
二、政策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部颁布的《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
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以及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布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3号令)等法律规章。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充分发挥教育部门教育引导功能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形成防控合力,千方百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努力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把“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和保护民族未来的“希望工程”来抓,把部门行为转化为政府行为,把阶段性工作转化为长期性工作,从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入手带动“平安和谐惠州”建设。
四、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