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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的通知


  四、逻辑关系
  列指标:
  旅客吞吐量:合计=出港+进港
  滚装汽车吞吐量:合计=出港外贸+出港内贸+进港外贸+进港内贸
  滚装火车吞吐量:合计=出港+进港
  港区间散装、件杂货物水运量调查表

港口代码:□□□□□□

港口名称:          

港区代码:□□□□□□□□

港区名称:          

港口经营人代码:□□□□□□□□□□□□□□□

港口经营人名称:             

表  号:港普基12-1表

制表机关:交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0号

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1.填报信息

1.1是否为1000(300)吨级以上海轮(内河)码头泊位完成的水运量

 

1.是 2.否

1.1.1泊位代码

□□□-□□

1.1.2泊位名称

 

1.1.3所在内河航道代码

 

1.1.4所在内河航道名称

 

1.2本经营人是否填写了本泊位的泊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1.是 2.否

1.2.1对应港口经营人名称

 

1.2.2对应港口经营人代码

□□□□□□□□□□□□□□□

2.泊位完成的港区间水运量

2.1进港区水运量

序号

2.1.1装货港区名称

2.1.2货类

2.1.3内外贸

2.1.4运输量(吨)

1

    

2

    

    

2.2出港区水运量

 

 

 

序号

2.2.1卸货港区名称

2.2.2货类

2.2.3内外贸

2.2.4运输量(吨)

1

    

2

    

    

货类:010.煤炭及制品 011.焦炭 020.石油、天然气及制品 021.原油 022.成品油 023.液化气、天然气 030.金属矿石 031.铁矿石  040.钢铁 041.钢材 042.生铁 050.矿建材料 051.砂 060.水泥 070.木材 080.非金属矿石 081.磷矿 090.化学肥料及农药 100.盐 110.粮食 111.小麦 112.玉米 113.黄豆 114.大米 120.机械、设备、电器 130.化工原料及制品 131.橡胶 132.纯碱 133.液体化工品 140.有色金属 150.轻工、医药产品 151.纸 152.日用工业品 153.糖 160.农、林、牧、渔业产品 161.棉花 170.其他

内外贸:1.内贸 2.外贸

3.自然岸坡完成的货物水运量

3.1进港区卸货量

序号

3.1.1装货港区名称

3.1.2自然岸坡完成的船舶进港区卸货量(吨)

1

  

2

  

  

3.2出港区装货量

序号

3.2.1卸货港区名称

3.2.2自然岸坡完成的船舶出港区装货量(吨)

1

  

2

  

  

4.水上过驳作业水运量

4.1水上过驳作业水运量(吨)

 

4.2是否在锚地完成的水上过驳作业量

 

1.是 2.否

5.挖沙量

5.1挖沙水运量(吨)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 报 单 位:

(盖章)

电 话:

 

电 话:

 

填报单位负责人:



  港区间散装、件杂货物水运量调查表
  (港普基12-1表)

指标解释及填报规定

  一、基本概念
  港区间水运量:统计报告期内,在港口范围内,经由水路进、出港区,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
  二、填表主体
  港口经营人。
  三、填表原则
  1.仅统计2008年9月份散装、件杂货物的港区间水运量。
  2.靠泊能力在1000(300)吨级及以上的生产用海轮(内河)泊位须分泊位分货类填写本表,一个泊位填写一张调查表。其他泊位可打捆填写本表。打捆原则与码头泊位和自然岸坡的打捆原则一致。
  3.“2.泊位完成的港区间水运量”必须分装卸货港区、分货类、分内外贸填写,即相同装卸港区、相同货类且同为内贸(或外贸)的货物填写一条记录。
  4.“3.自然岸坡完成的货物装卸量”必须分装卸货港区填写,即同一装卸港区必须填写一条记录。
  5.本表数值类型指标一律保留至整数位。
  四、指标解释
  指标5.1“挖沙作业水运量”:挖沙船在港区范围内采沙之后,没有经过泊位装卸,而直接将沙运出到本港口其他港区的货物量。

  港区间集装箱水运量调查表

港口代码:□□□□□□

港口名称:          

港区代码:□□□□□□□□

港区名称:          

港口经营人代码:□□□□□□□□□□□□□□□

港口经营人名称:             

表  号:港普基12-2表

制表机关:交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0号

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1.填报信息

1.1是否为1000(300)吨级以上海轮(内河)码头泊位完成的水运量

 

1.是 2.否

1.1.1泊位代码

□□□-□□

1.1.2泊位名称

 

1.1.3所在内河航道代码

 

1.1.4所在内河航道名称

 

1.2本经营人是否填写了对应泊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1.是 2.否

1.2.1对应港口经营人名称

 

1.2.2对应港口经营人代码

□□□□□□□□□□□□□□□

2.泊位完成的港区间水运量

2.1进港区箱运量

序号

2.1.1装货港区名称

2.1.2空箱

2.1.3重箱

2.1.4
  重量
  (吨)

2.1.2.1
  小计(TEU)

2.1.2.2
  45英尺(箱)

2.1.2.3
  40英尺(箱)

2.1.2.4
  20英尺(箱)

2.1.2.5
  其他(TEU)

2.1.3.1
  小计(TEU)

2.1.3.2
  45英尺(箱)

2.1.3.3
  40英尺(箱)

2.1.3.4
  20英尺(箱)

2.1.3.5
  其他(TEU)

1

            

2

            

            

2.2进港区货运量

序号

2.2.1装货港区名称

2.2.2货类

2.2.3内外贸

2.2.4运输量(吨)

1

    

2

    

    

2.3出港区箱运量

序号

2.3.1卸货港区名称

2.3.2空箱

2.3.3重箱

2.3.4
  重量
  (吨)

2.3.2.1
  小计(TEU)

2.3.2.2
  45英尺(箱)

2.3.2.3
  40英尺(箱)

2.3.2.4
  20英尺(箱)

2.3.2.5
  其他(TEU)

2.3.3.1
  小计(TEU)

2.3.3.2
  45英尺(箱)

2.3.3.3
  40英尺(箱)

2.3.3.4
  20英尺(箱)

2.3.3.5
  其他(TEU)

1

            

2

            

            

2.4出港区货运量

序号

2.4.1卸货港区名称

2.4.2货类

2.4.3内外贸

2.4.4运输量(吨)

1

    

2

    

    

货类:010.煤炭及制品 011.焦炭 020.石油、天然气及制品 021.原油 022.成品油 023.液化气、天然气 030.金属矿石 031.铁矿石  040.钢铁 041.钢材 042.生铁 050.矿建材料 051.砂 060.水泥 070.木材 080.非金属矿石 081.磷矿 090.化学肥料及农药 100.盐 110.粮食 111.小麦 112.玉米 113.黄豆 114.大米 120.机械、设备、电器 130.化工原料及制品 131.橡胶 132.纯碱 133.液体化工品 140.有色金属 150.轻工、医药产品 151.纸 152.日用工业品 153.糖 160.农、林、牧、渔业产品 161.棉花 170.其他

内外贸:1.内贸 2.外贸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 报 单 位:

(盖章)

电 话:

 

电 话:

 

填报单位负责人:



  港区间集装箱水运量调查表
  (港普基12-2表)

指标解释及填报规定

  一、填表主体
  港口经营人。
  二、填表原则
  1.仅统计2008年9月份集装箱港区间水运量。
  2.集装箱中的各类货物要分货类统计水运量。对同一装货或卸货港区,集装箱箱量可以汇总填写,货重要按不同货类分行填写。
  3.填写以TEU为单位的指标时,保留两位小数,其他指标保留至整数位。
  三、逻辑关系
  2.1.2.1=2.1.2.2×2.25+2.1.2.3×2+2.1.2.4+2.1.2.5
  2.1.3.1=2.1.3.2×2.25+2.1.3.3×2+2.1.3.4+2.1.3.5
  2.2.2.1=2.2.2.2×2.25+2.2.2.3×2+2.2.2.4+2.2.2.5
  2.2.3.1=2.2.3.2×2.25+2.2.3.3×2+2.2.3.4+2.2.3.5

  港区间旅客、滚装水运量调查表

港口代码:□□□□□□

港口名称:          

港区代码:□□□□□□□□

港区名称:          

港口经营人代码:□□□□□□□□□□□□□□□

港口经营人名称:             

表  号:港普基12-3表

制表机关:交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0号

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1.填报信息

1.1是否为1000(300)吨级以上海轮(内河)码头泊位完成的水运量

 

1.是 2.否

1.1.1泊位代码

□□□-□□

1.1.2泊位名称

 

1.1.3所在内河航道代码

 

1.1.4所在内河航道名称

 

1.2本经营人是否填写了对应泊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1.是 2.否

1.2.1对应港口经营人名称

 

1.2.2对应港口经营人代码

 

2.港区间旅客水运量

2.1进港区水运量

序号

2.1.1出发港区名称

2.1.2运输量(人)

1

 

 

2

 

 

 

 

2.2出港区水运量

序号

2.2.1到达港区名称

2.2.2运输量(人)

1

 

 

2

 

 

 

 

3.港区间滚装汽车水运量

3.1进港区水运量

序号

3.1.1装货港区名称

3.1.2滚装标准车辆数(辆)

3.1.3体积
  (立方米)

3.1.4重量(吨)

1

    

2

    

    

3.2出港区水运量

序号

3.2.1卸货港区名称

3.2.2滚装标准车辆数(辆)

3.2.3体积
  (立方米)

3.2.4重量(吨)

1

    

2

    

    

4. 港区间滚装火车水运量

4.1进港区水运量

序号

4.1.1装货港区名称

4.1.2滚装火车车厢数(节)

4.1.3重量(吨)

1

   

2

   

   

4.2出港区水运量

序号

4.2.1装货港区名称

4.2.2滚装火车车厢数(节)

4.2.3重量(吨)

1

   

2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 报 单 位:

(盖章)

电 话:

 

电 话:

 

填报单位负责人:



  港区间旅客、滚装水运量调查表
  (港普基12-3表)

指标解释及填报规定

  一、填表主体
  港口经营人。
  二、填表原则
  1.仅统计2008年9月份旅客、滚装港区间水运量。
  2.靠泊能力在1000(300)吨级及以上的生产用海轮(内河)泊位须分泊位填写本表;其他泊位可打捆填写本表。打捆原则与码头泊位的打捆原则一致。
  3.本表数值类型指标一律保留至整数位。

  港口生产能源消费调查表

表  号:港普基13表

制表机关:交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0号

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港口代码:□□□□□□
  港口名称:          
  港区代码:□□□□□□□□
  港区名称:          
  港口经营人代码:□□□□□□□□□□□□□□□
  港口经营人名称:             
  1.港口生产能源消费情况

1.1柴油(吨)

 

1.2汽油(吨)

 

1.3燃料油(吨)

 

1.4电力(千瓦时)

 

1.5煤炭(吨)

 

1.6其他能源(标煤吨)

 

2.港口生产情况

2.1完成的旅客吞吐量(人)

 

2.2完成的散装、件杂货物吞吐量(吨)

 

2.3完成的集装箱吞吐量

2.3.1箱量(TEU)

 

2.3.2重量(吨)

 

2.3.2.1货重(吨)

 

2.4滚装汽车吞吐量

2.4.1滚装标准车辆数(辆)

 

2.4.2体积(立方米)

 

2.4.3重量(吨)

 

2.5滚装火车吞吐量

2.5.1滚装火车车厢数(节)

 

2.5.2重量(吨)

 

2.6自然岸坡完成的船舶货物装卸量(吨)

 

2.7水上过驳作业量(吨)

 

2.8挖沙量(吨)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 报 单 位:

(盖章)

电 话:

 

电 话:

 

填报单位负责人:



  港口生产能源消费调查表(港普基13表)

  指标解释及填报规定

  一、填表主体
  港口经营人。
  二、填表原则
  1.本表中的能源消费量和港口吞吐量指标的统计范围为2008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港口经营人直接或间接用于港口生产所消费的全部能源消费量和对应完成的港口吞吐量。
  2.每个港口经营人按港区分别填写本表。
  3.本表数值类型指标一律保留至整数位。
  三、逻辑关系
  2.3.2>2.3.2.1
  四、折算标准
  1.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表

能源名称

折标准煤系数

能源名称

折标准煤系数

原煤

0.7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天然气

1.1000~1.3300千克标准煤/千克

洗精煤

0.9000千克标准煤/千克

焦炉煤气

0.5714-0.6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其他洗煤

 

其他煤气

 

 洗中煤

0.2857千克标准煤/千克

 发生煤气

0.1786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煤泥

0.2857-0.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0.657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焦炭

0.9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重油热裂解煤气

1.214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原油

1.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焦碳制气

0.557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燃料油

1.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压力气化煤气

0.514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汽油

1.4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水煤气

0.357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煤油

1.4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炼焦油

1.1429千克标准煤/千克

柴油

1.4571千克标准煤/千克

粗苯

1.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液化石油气

1.7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热力(当量)

0.03412千克标准煤/百万焦耳

炼厂干气

1.5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电力(等价)

上年度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供电煤耗


  注:折算标准煤计算公式:折合标准煤消费量=某正能源消费量×折算标准煤系数

  船厂设施调查表

港口代码:□□□□□□

港口名称:          

港区代码:□□□□□□□□

港区名称:          

表  号:港普基14表

制表机关:交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0号

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船厂经营人代码:□□□□□□□□□□□□□□□

船厂经营人名称:             

船厂经营人法人代码:□□□□□□□□-□

 

1.设施基本信息

1.1船厂名称

 

2.船坞基本情况

序号

2.1
  船坞吨级
  (吨级)

2.2
  船坞有效长度
  (米)

2.3
  坞室宽度
  (米)

2.4
  船坞口门宽度
  (米)

2.5
  船坞门槛水深
  (米)

2.6
  占用岸线长度
  (米)

1

 

 

 

 

 

 

2

 

 

 

 

 

 

 

 

 

 

 

 

3.船台基本情况

序号

3.1船台吨级(吨级)

3.2船台长度(米)

3.3船台宽度(米)

3.4占用岸线长度(米)

1

    

2

    

    

4.舾装码头基本情况

序号

4.1靠泊吨级(吨级)

4.2码头长度(米)

4.3前沿水深(米)

4.4占用岸线长度(米)

1

    

2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 报 单 位:

(盖章)

电 话:

 

电 话:

 

填报单位负责人: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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