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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临时联合执法队的通知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临时联合执法队的通知
(惠市委办〔2008〕29号)


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市直和驻惠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整治城市管理“顽症”,迅速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大力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4月16日召开的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工作推进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临时联合执法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临时联合执法队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李达文同志任队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曾庆全、张爱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创建办常务副主任陈伟良,市城管办主任陈贻荣等同志任副队长。
  二、组成人员
  临时联合执法队共122人,从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办、市环卫局、市工商局、惠城区政府各抽调10人,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各抽调5人,惠州军分区抽调2人组成。
  三、工作机构
  1、临时联合执法队下设办公室,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茂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从市创建办、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办、市公用事业局、市公路局、惠城区政府各抽调1人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二楼(联系电话:2868106,传真号码:2829904)。
  2、临时联合执法队下辖四支联合执法分队
  (1)整治市容市貌联合执法分队。由市城管办牵头,市城管办副主任庄潭辉同志任分队长,队员由市城管办、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市环卫局、市工商局、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惠城区政府有关人员组成。
  (2)整治交通秩序联合执法分队。由市交通局牵头,市交通局局长钟振荣同志任分队长,队员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水利局、市城管办、市环卫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惠城区政府、惠州军分区有关人员组成。
  (3)整治环境污染联合执法分队。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环保局长王细波同志任分队长,队员由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办、市公用事业局、市环卫局、市工商局、惠城区政府有关人员组成。
  (4)整治再生资源回收联合执法分队。由市经贸局牵头,市经贸局局长陈启亮同志任分队长,队员由市经贸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办、市公用事业局、市环卫局、市工商局、惠城区政府有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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