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惠市委发〔2008〕17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2007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根据有关规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07年度各县(区)落实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经审定,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均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考核指标,予以通报表彰,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奖励。
二、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予以通报。
三、惠城区沥林镇、惠阳区淡水街道、惠东县平海镇、博罗县龙溪镇、龙门县平陵镇等5个单位,完成了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授予“惠州市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先进单位”,奖励1万元,予以通报表彰。
四、惠城区陈江街道、惠阳区良井镇、惠东县平山街道、博罗县石坝镇、龙门县永汉镇、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等6个单位,在综合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予以通报表扬。
五、2006年度被通报批评的惠城区横沥镇、惠东县多祝镇、博罗县杨村镇、龙门县蓝田乡等4个单位,经过一年的努力,完成了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
六、惠城区潼侨镇、惠东县高潭镇、博罗县龙华镇、龙门县龙城街道等4个单位,未能完成2007年度计划生育率考核指标,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基础差,给予“提醒注意”,列入后进管理。上述单位,2008年度党委、政府不能评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党政一把手及分管计划生育的领导,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提升,不得调离岗位;限期改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面貌,2008年年终考核验收不达标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七、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步较大,成绩突出的惠阳区良井镇、惠东县平海镇、博罗县石坝镇,给予升级管理,其中良井镇、平海镇从二类地区升为一类地区管理,石坝镇从三类地区升为二类地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