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市直(含驻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惠市委办发〔2008〕5号)
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直和驻惠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履行兼职成员单位职责,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模范带头和辐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任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市委办公室等26个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5千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今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为惠州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08年人口计生工作基本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2007年市直(含驻惠)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名单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5日
附:
2007年市直(含驻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