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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金融业发展纲要(2007-2011年)》的通知

第二部分 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珠三角东部现代化经济强市和广东省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全市生产总值2011年达到1800亿元,比2006年翻一番,经济总量上再造一个惠州的目标要求,我市2007年至2011年金融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紧紧把握历史发展机遇,以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为动力,以扩大金融开放、加大金融招商引资为重点,以金融安全区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与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效、健康、安全的金融体系,全面推进我市金融业跨越式发展,全力支持惠州现代化建设,使金融业成为惠州市现代服务业中的支柱产业,增强金融对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惠州在珠三角经济圈中的地位和作用。
  具体归纳为四句话:一是大力引进和发展金融机构和中介担保机构,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二是积极推动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改善企业融资结构;三是积极发挥金融助推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的作用,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四是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为金融业稳健运行保驾护航。
  二、主要目标
  (一)行业发展目标。
  银行业存贷款年均增长16%以上,2011年末分别达到2000亿元和1200亿元。
  保险业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2011年末达到31亿元,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达到3%和1200元/人。
  股票和债券市场保持均衡发展,力争今后5年有5-8家企业上市,全市直接融资比例达到20%。
  (二)体系建设目标。
  构建高效的银行业服务体系。形成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等类型多样、优势互补、资金调度能力强、结算功能完备、中间业务较为发达的银行业服务体系。新增5-8家金融机构。
  建立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经营规范、充满活力的保险业服务体系,努力建设保险产品研发、资金运用、人才管理的创新基地。
  形成功能完备的证券业服务体系。证券业规范运行,稳健发展,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显著增强。
  积极发展各类金融服务及中介机构,形成机构集聚、功能完备的金融服务及中介服务体系。
  (三)金融改革目标。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成效,政策性银行的功能得到拓展和发挥。
  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成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和邮政储蓄的商业化银行改革,积极推进农信社改制为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加大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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