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各级纠风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三类基(积、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开,接受各界监督,进一步严肃纪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5.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是确保城市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落实。督促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今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政策的落实。二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继续开展“服务乡村,万师支教”工程活动,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配合有关部门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使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三是加大清理规范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教育乱收费的行为。进一步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纠正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定价行为,一律废止地方自行制定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符的文件规定;加大对合作办学的监管力度,严禁以此为名乱收费;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坚决纠正脱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设奢华校园的行为,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四是广泛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活动,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镇)”活动,继续开展部分学校的民主评议工作。
6.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是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医疗卫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认真实行院务公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对大型医院的巡查工作。三是全面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工作;指导协助有关单位推进医药耗材、医疗器械的集中招标竞价采购工作;采取多种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机制。四是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