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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海洋与渔业局
| 1、重点做好海洋污染控制工作,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
2、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测和重点海域环境容量评估,以及入海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
3、科学布局养殖区域,合理控制养殖容量,开展养殖污水净化,发展生态渔业,指导科学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实施无公害养殖,减少养殖污染。
| 翟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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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环保局
| 负责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编制、指标分配和减排任务核算、上报等工作; 制定和实施减排考核办法,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和职能部门实施考核; 负责把好环保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将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功能质量要求的,实行区域或行业限批; 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 定期公布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情况以及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组织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并实施限期整改; 对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准投入生产; 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予以处罚,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提请市政府责令其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提请市政府依法关闭。 | 彭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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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政府
| 负责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制定“十一五”期间及各年减排方案和实施计划; 负责辖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按照总量目标调整产业及重大项目布局,重污染行业必须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定点”;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停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和污染严重企业; 加强污染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工程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减排和管理减排; 完成市下达的减排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和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各县(区)2007年度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分别为:惠城区6640吨,惠阳区1480吨,博罗县1420吨,大亚湾开发区80吨,惠东县30吨,龙门县20吨。2007年度以后每年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待省环保部门下达任务后再分解到各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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