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生问题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复杂的工作,要通过民心工程这一平台,逐年实施一批民心工程项目,科学、严谨地推进民心工程建设,形成“建设一批、筹建一批、规划一批”的联动发展机制,持续深入地解决好民生问题,切实把民心工程打造成为市民乐道称誉的社会建设品牌。
(一)科学组织实施,严格规范管理。对工程建设类民心工程项目,负责单位要抓好投资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其降低工程造价和保证工程质量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代建制,市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民心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负责代建管理工作。加强与完善设计技术管理,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认真监督和审查设计单位所采用技术标准、工程规模、重点工程设计方案、遵循技术规范的情况,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优化。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力度,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不定期检查监理单位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及接受监理等方面的情况,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对政策类民心工程项目,负责单位要制定全面具体、系统配套的实施办法,做到内容细致,措施实在,相关配套办法相互衔接。涉及资金发放或补助补贴的项目,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把握标准,严格制定和落实资格确认程序,加强人员信息和资金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凡直接发放到人的资金,要严格执行“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的阳光操作办法,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点环节,接受群众监督。
(二)把握重点,解决好关键问题。要积极主动地研究解决规划选址、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关系到民心工程实施进度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规划选址要科学合理,要把民心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村镇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尽量做到资源共享、设施共用,及早申报项目用地范围和规模。征地拆迁工作既要严格落实“三条红线”,保护群众利益,又要讲究方法,做好过细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资金筹措要创新思路,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基础上,推行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招标、向金融机构融资、发动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方筹资,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预算,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三)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筹备年度新增项目。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每年下半年开展有关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重点针对具有紧迫性、全局性、普遍性的民生问题,筹划下一年度工作。每年11月底前,各县(区)、各部门要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下一年度新增的民心工程项目计划,由市委、市政府从中筛选出下一年度市民心工程的新增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