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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
(惠府办〔2008〕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工商企业、人民团体、部队、学校及家庭等用电户:
  能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节电节能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加强节约用电工作,对于缓解我市电力瓶颈制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节约用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市节约用电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和消费者在节电节能中的主体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节电节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和使用节电技术、设备和产品,提高电力使用效率,推进全社会节约用电。
  我市节约用电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民节电节能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节电活动深入开展,节电技术和措施广泛应用,万元生产总值电耗下降5%;三年累计节约用电约20亿千瓦时,其中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为5亿千瓦时、7亿千瓦时和8亿千瓦时;平均每年减少高峰负荷需求约20万千瓦。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技术
  (一)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电技术改造。
  1.改善电能质量,引导企业采用无功就地补偿、智能控制、谐波滤波器等节电控制技术和产品,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2.鼓励企业改造主要耗电设备和工艺,采用变频调速和高效变压器等高效节电设备与工艺,淘汰低效风机、水泵、电动机、变压器、冷冻机等落后设备,提高用电效率。
  3.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和成熟的节电技术,支持企业采用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余热、余压、新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热电联产和远红外加热等技术,提高能源转换效率。
  (二)加强建筑节能及大型公共建筑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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