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督促指导各地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的工作。
(4)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总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市三防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水文气象组、技术指导组、防洪调度组、资金保障组、物资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卫生保障组、灾情统计组、资料综合组、防汛值勤组等12个临时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在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指挥协调应急工作。各应急临时工作小组组成情况和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市政府办公室为组长单位,市水利局为副组长单位。
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市水利局为副组长单位。
水文气象组:市气象局、省水文局惠州分局。
技术指导组: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市有关部门参与。
防洪调度组:市水利局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市三防办主任为副组长,市三防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专家参加。
资金保障组: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有关部门参与。
物资保障组: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局、市三防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卫生保障组: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参与。
供 电 组:惠州供电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参与。
通信保障组: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参与。
灾情统计组:市三防办为组长单位,市民政局为副组长单位。
资料综合组:市三防办牵头,市政府办派人参加。
防汛值勤组:市三防办牵头负责。
各应急临时工作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
应急响应各部门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市抗洪抢险救灾宣传报道。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防洪应急响应指挥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市三防有关单位做好全市水旱风灾害应急响应。
市发改局: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指令,牵头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市经贸局:协调保障防洪抢险所需电力油品的供应,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指令,及时组织调配有关防汛抢险物资。
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市级救灾补助资金,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必要时会同其他 部门向省财政厅等省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省支持。
市规划建设局: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通知建筑工地人员注意避风,在施工现场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脚手架、广告牌防护加固工作,及时转移施工现场人员到安全地带。
市国土资源局:对山洪灾害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进行指导;掌握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险情及处理动态,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指挥、协调受灾地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协助转移安置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
市交通局: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部署,保障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工作,指导、协调各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市农业局:督促各地视情组织保护或抢收农作物,指导、协调受灾地区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农业救灾物资的发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技术指导。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各地紧急安置和救济灾民,确保灾民有饭吃、有地方住、有水喝、有衣服穿,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并收集、核实有关灾情,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汇报。
市卫生局:指导、协调受灾县、区卫生部门开展急救、卫生防疫等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必要时组织市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市海洋渔业局:通知并督促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检查落实渔船是否进入避风港避风,督促养殖户做好网箱、渔排加固,动员、疏导渔船和渔排上所有作业人员安全转移上岸,并将船只回港和人员转移情况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市教育局:指挥有关教育部门组织学校校舍、围墙安全检查,及危险地区师生的安全转移。
市公用事业局: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市区规划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路灯、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转,抢修损坏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市公路局:组织抢修水毁公路、桥梁,确保公路交通顺畅。
惠州海事局:组织、指导各地海事部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按市三防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实施有关河道的封航工作。
惠州供电局:负责提供防洪抢险及排涝设施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安全。
市信息产业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队伍赶赴抗洪抢险现场,保障三防部门及防洪抢险的有、无线通信。
市电信局:负责防汛抗洪救灾的有线通信保障工作,及时抢修损坏通信线路、设施。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分析未来天气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必要时派技术骨干到市三防指挥部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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