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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3.热带气旋预警级别划分及发布。
  (1)热带气旋预警级别划分。根据热带气旋的种类和标准按其中心附近的最大风力,预警分四个级别:Ⅰ级(风力12级以上)指未来24小时内,台风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海面或陆地。Ⅱ级(风力10~11级)指未来24小时内,强热带风暴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海面或陆地。Ⅲ级(风力8~9级)指未来48小时内热带风暴将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海面或陆地。Ⅳ级(风力小于8级)指热带气旋已经形成,正不断发展,有进入南海的可能,或在南海生成,或热带气旋已移入南海海面,在未来72小时内,有可能在我市沿海登陆。
  (2)热带气旋预警信号及发布。热带气旋预警信号分5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热带气旋预警信号由县级以上气象部门发布后,各新闻媒体应及时向公众公布,并解释相关信号的含义。
  四、先期处置
  洪水、干旱、热带气旋灾害或险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部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部。
  (一)江河洪水。当江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堤围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江河、堤围工程的巡查监测,并将堤围、涵闸、排涝站等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当地三防指挥部门。三防指挥部门应按照防洪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防汛队伍巡堤查险,当江河洪水位继续上涨,堤围、涵闸、排涝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三防指挥部门以及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工作方案,实施防洪工程调度、水库拦洪错峰调节以及泄洪、抢排、清障、临时抢护加高堤围等防洪措施。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动用部队、武警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工作。
  (二)渍涝灾害。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三防指挥部门要及时实施水利工程调度和排涝工作,必要时可报请上一级三防指挥部门统筹协调。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加大防洪的压力。
  (三)山洪灾害。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可能致险的数量或观测山体有滑动趋势时,当地三防指挥部以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发出警报,酌情作出紧急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的决定;作出转移决定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照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次生、衍生灾害以及人为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堤防、水闸、水库出险。当堤防、水闸、水库出现险情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并酌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组织受影响人员转移,堤防、水闸、水库出险的地方工程管理单位应按上报程序立即向三防指挥部门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水旱风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各项工作。
  2.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负责全市重大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工作。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有调度权限的单位负责,必要时由上一级三防指挥部门直接调度。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3.水旱风灾害发生后,由当地三防指挥部门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情况。发生人员伤亡、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时,不受报送分级限制,特事特办。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对因水旱风灾害衍生的疾病、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三防指挥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处置和救护,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
  5.进入汛期后,各级三防办、气象局、水文分局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风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
  (二)应急响应启动。
  1.按洪涝、旱灾、风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级。市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Ⅴ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处置工作。
  2.洪水、干旱、热带气旋预警启动后,经市三防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视情报请市三防指挥部或市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由市三防指挥部或市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洪、防风或紧急抗旱期。
  (三)指挥和协调。
  1.防洪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视洪水预警级别,由市三防总指挥或指挥部领导主持会商,必要时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和有关专家参加,分析汛情发展趋势,明确防洪工作重点,视情启动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防洪应急预案,全面部署防洪应急工作。同时,市三防办应做好下列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和提供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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