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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

  3、建立产业承接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和承接企业的工业统计监测制度,做好承接企业的统计、监测和跟踪分析工作,摸清和掌握产业承接情况;加强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增加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的统计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贸局、各县(区)政府和各产业转移工业园。
  (二)承接和转型升级并举,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4、推进中心区产业“退二进三”。引导市中心区符合产业导向、发展前景良好但不适宜在中心区内发展的企业入驻产业转移工业园,腾出的空间着力发展第三产业。实行清理项目、引进项目、置换项目相结合,逐步转移零星工业企业,盘活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单位土地产出效益,形成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管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统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惠城区政府、惠阳区政府和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5、推动产业转型。在继续吸收外资的同时,着力培育内生经济力量,优化创业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本土尤其民营企业加入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体系。推动以加工贸易为代表的制造业转型,向研发和销售环节延伸,拓展内销市场,实现内外源经济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由市经贸局、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发改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工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口岸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6、实施产业升级工程。积极承接国际国内高端产业转移,积极发展产业链高端项目、新兴高增长产业,优先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更加注重招商选资,着重引进关联度大、带动力强、节能环保的龙头项目。将实施“退二进三”和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一批工业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鼓励发展工业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产品展示等生产性服务业。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中小企业局配合。
  7、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技术创新和改造,加强关键技术的重点攻关和推广应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培育龙头企业,提高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持转移入园企业以产业转移工业园为中心,开展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组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鼓励产业转移工业园抓好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拓展产业链,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优质要素聚集。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市中小企业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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