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
(2008年8月15日 惠市委发〔2008〕25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科学指导、有序推进我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
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生产力空间布局的调整,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以下简称“双转移”)是省委、省政府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规律而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破解科学发展难题、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市走了一条依赖比较优势、外向带动的发展路子,现进入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面临资源匮乏、环境压力加大、产业亟需转型升级、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推进“双转移”工作,是我市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事关发展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双转移”的重要意义,抢抓机遇,更新观念,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努力开创我市推进“双转移”工作的新局面。
二、推进“双转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动力,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双转移”的战略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方针,通过选择性承接和转型升级,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提高劳动力素质和就业能力,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加快山区产业发展和工业化进程,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成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民众共享发展成果的“惠民之州”。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到2011年,我市经济总量比2006年翻一番;到2012年,各县(区)产业承接和转型升级工作成效显著,产业结构和竞争力实现质的飞跃,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结构显著改善,区域协调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
--产业转移目标:力争到2012年,全市建成3个产业转移工业园(包括1个省级大型产业转移工业园和1个省级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每个园区实现年工业总产值100亿元、承接入园企业10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