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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东江西枝江惠城区部分河段实施禁渔的通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东江西枝江惠城区部分河段实施禁渔的通告
(惠府〔2009〕56号)


  为加强东江西枝江惠州市惠城区河段渔业资源保护,树立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推动“惠州休渔放生节”公益生态活动深入开展,有效防止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建设惠民之州,市政府决定将东江西枝江惠城区部分河段划为禁渔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范围:惠州东江大桥至合生大桥之间的东江河段和东新桥至西枝江桥之间的西枝江河段。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区范围内的江面和沿岸从事一切捕鱼活动,包括使用渔船实行各种捕捞作业和利用定置网、手抄网、手钓等方式捕鱼。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市和惠城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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