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三大节日”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藏教体卫艺〔2007〕54号)
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西格办宣教科,各高等院校,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拉萨中学、西藏军区八一校、西藏民院附中,自治区实验幼儿园:
冬春季节,特别是寒假和“三大节日”期间,是我区教育系统事故易发期和多发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寒假及“三大节日”期间学校师生的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愉快、安全、快乐、祥和的假期和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今年,我区学校安全工作总体较去年有明显的好转,但个别地区学校安全事故多发,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目前,随着寒假的来临和元旦、春节、藏历新年三大节日的来临,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着一个事故易发期和多发期阶段。因此,各地(市)教育(体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寒假和“三大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同志批示:“成绩来之不易,要认真总结经验;问题不容乐观,要采取切实措施。希望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把安全工作进一步做好。”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同志批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人流物流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取得这样的成绩,应予肯定,但隐患多,不容乐观。年末岁初又将到来事故高发期,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当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切实抓好以道路交通为主的学校安全工作。
二、加强安全监督,周密部署,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放寒假之前,明确对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安全要求,做好工作部署,协调好学生家长的工作,防范学校寒假期间及“三大节日”期间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寄宿制学校要制定详细周密、安全可靠的学生接送措施和工作方案,并主动与客运部门联系,妥善安排好学生返乡期间的车辆和驾驶员,确保学生安全返乡。